考试科目代码 |
561 |
考试科目名称 |
设计基础 |
考查目标 |
1. 系统掌握设计基础的基本知识、基本技法和基本理论; 2. 能够应用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法解决艺术设计领域的实际造型、形式与创意思维问题。 |
考试形式 |
现场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
试卷结构及题型 |
满分:150分。 1. 造型结构等客观表现100分,其中 构图设计:20分; 虚实、黑白灰关系: 20分; 造型结构表现:60 分; 2. 客观对象的主观分解与重构设计:50分。 |
考查知识要点 |
1. 客观表现:构图的基本规律与常用法则、以黑白灰形式处理画面的虚实空间等关系,注重客观对象的形态结构理性分析及客观表现。 2. 主观表现:以点、线、面等设计元素进行分解与重构设计,注重设计思维能力表现。 |
考试用具说明 |
考生需自备画纸与绘画工具(包括铅笔或炭铅笔、橡皮、4开画板、钢笔、直尺等),考生可自带1张草稿纸(A3打印纸)。画面禁止使用各类定画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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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设计素描》(第2版),周至禹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42663,2016-05-01第2版第1次印刷。